拜读未来科技是交换机领域主要厂商及产品分类的梳理:一、头部厂商市场表现思科:2025年Q1全球以太网交换机市场份额31.1%(营收36亿美元),长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,但市场份额同比下滑24%。Arista:2024年Q3市场份额13.6%,数据中心交换机收入占比超90%,同比增长18%。华为:中国市场数据中心交换机连续9年第一(31.6%份额),全球市场份额9.7%,2025年推出128×800G液冷盒式交换机。HPE:非数据中心交换机占比84.6%,2024年Q3市场份额5.3%,但收入同比下降36.4%。新华三:中国整体市占率32.4%,数据中心份额29%,2025年推出800G CPO硅光交换机。二、交换机分类体系(一)按应用场景划分园区交换机:部署于企业办公网络,支持VLAN划分和QoS管理。数据中心交换机:支持高密度端口(如800G/1.6T)、低延迟,CPO技术加速应用。(二)按网络层次划分接入交换机:连接终端设备,端口速率多为千兆/万兆。汇聚交换机:实现流量聚合,支持三层路由功能。核心交换机:背板带宽超1Tbps,如华为128×800G交换机。(三)按管理类型划分无管理型交换机:即插即用,适用于小型网络。Web管理型交换机:支持图形化配置界面。全管理交换机:支持CLI/SNMP协议,如HPE 1920S系列。(四)按技术参数划分速率:百兆/千兆/万兆/多速率(如锐捷200G/400G产品)。架构:盒式(如工业富联GB200机柜)、框式(支持模块化扩展)。网络层级:二层(基于MAC地址转发)、三层(支持IP路由)。三、技术趋势CPO技术:锐捷网络推出全球首款CPO数据中心交换机,光模块厂商加速布局。液冷散热:华为、工业富联推出液冷交换机适配高密度算力集群。高速率升级:800G交换机需求爆发,1.6T技术进入储备阶段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。对涉嫌垄断行为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,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。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,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。
部分专家认为,没有正当理由下架App软件,以及不恢复上架,甚至是封禁账号,实质上是一种拒绝交易的行为,而30%的提成则 “定价过高”。除此之外,苹果还存在差别待遇、搭售等备受争议的行为,而且此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反竞争效应,会严重排除和限制竞争,导致竞争不充分。
苹果是目前全球现金流最庞大的,因此一直困扰苹果的一个问题就是:钱该怎么花。而在中国,苹果已经有了一条出路了,苹果遭到了28家中国企业的联合举报,涉及了拒绝交易、差别待遇、搭售/附条件交易和定价过高四项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”行为,也就是通俗来讲的垄断。而如果这项调查成立,垄断的后果将会十分严重,不信请看此前的。

这是苹果公司在国内首次被举报“垄断”。28家国内应用提供了苹果涉嫌垄断的相关证据,此前,苹果曾经没有正当理由下架App软件,以及不恢复上架,甚至是封禁开发者账号,实质上是一种拒绝交易的行为,而30%的提成则 “定价过高”。除此之外,苹果还存在差别待遇、搭售等备受争议的行为,而且此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反竞争效应,会严重排除和限制竞争,导致竞争不充分。

举报方认为苹果公司在“系统下的终端应用程序销售平台”、“中国大陆市场”具有绝对的支配地位,并在将全案事实一并呈送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察与反垄断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,提出“对苹果立案调查”、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”、“行政处罚”三项举报请求。
中国已经成为苹果最重要的市场。根据App Annie数据,2016年Q3,苹果中国区应用商店收入17亿美元,超越美国,成为苹果全球最大的应用市场。2016年Q4,中国区收入超过20亿美元,蝉联冠军,并且创造了历史纪录。App Annie 指出,正是因为中国市场的亮眼表现,推动了整个iOS 应用市场的收入增长。据统计,中国市场几乎贡献了全球iOS应用商店收入增长的一半。
中国企业曾联合向执法机构举报微软、高通的垄断行为,而执法机构也先后对微软、高通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,2015年,高通被发改委处以60.88亿元罚款,并作出整改,而微软反垄断目前仍在进行之中。不过,暂无法确定执法机构是否会对苹果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。
垄断是这些大型企业十分惧怕的一张牌,谷歌在欧洲的垄断问题已经导致了其被罚款24亿欧元,同时还导致了股价的下跌。尽管苹果是最有钱的公司,但如果垄断问题成立,这笔罚款可能超过高通,即使是苹果也很难接受的。
虽然在中国赚取庞大利润,但苹果应用商店在中国并没有运营实体。林蔚介绍,App ste在中国的服务属于典型的经营性的互联网服务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苹果公司应当取得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但苹果公司自2008年提供应用程序销售平台服务以来,至今未在中国设立运营实体,也从未依法取得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而是通过在美国的苹果公司以跨境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。达晓律师事务所在举报函中指出:“这违反了中国互联网监管,也不利于竞争领域的监管。另一方面,缺少公司实体,也为开发者、消费者的投诉、沟通设立了进一步障碍。”
此前,中国企业曾联合向执法机构举报微软、高通的垄断行为,而执法机构也先后对微软、高通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,2015年,高通被发改委处以60.88亿元罚款,并作出整改,而微软反垄断目前仍在进行之中。不过,暂无法确定执法机构是否会对苹果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。
全部评论
留言在赶来的路上...
发表评论